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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旅游景区景点商标遭抢注现象亟待引起重视

2010-06-08 来源:宁波市宁海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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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基层反映,宁海旅游景区景点商标遭抢注现象比较严重,亟待引起重视。 一是未注册商标遭恶意抢注。各旅游景区景点管理单位较容易忽视对旅游商标的申请注册,以致被抢先注册,甚至会出现景区景点名称作为商标被禁用...
        据基层反映,宁海旅游景区景点商标遭抢注现象比较严重,亟待引起重视。
        一是未注册商标遭恶意抢注。各旅游景区景点管理单位较容易忽视对旅游商标的申请注册,以致被抢先注册,甚至会出现景区景点名称作为商标被禁用或者需要长期支付商标使用费等情形。如宁波一自然人申请注册第39类旅游服务的“前童”商标目前已进入公告期,若注册成功前童镇将不能再使用“前童”旅游商标。二是未全类注册商标遭跨类抢注。我国商标实行分类注册原则,即1个商标可在45个类别的商品及服务项目上注册。而大部分旅游景区景点名称注册往往局限于某一大类商品或服务项目,容易发生其他类别商标被抢注现象。如宁海县“柔石”商标已被上海一企业在家具项目上抢注。三是注册商标遭仿冒抢注。目前个别单位或个人针对具有独特性和较大影响力的旅游景区景点商标,以字号类似或近似方式申请注册商标,对景区景点的发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如仿造宁海县“十里红妆”商标,磐安一家商行在第39类商品包装和贮藏项目上注册了“十里红枫”商标。
        随着旅游市场的成熟,景点商标的重要性将会越来越凸现。一旦景区商标流失,景点就失去了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在对外宣传时就会遇到阻力,并不利于其打响知名度。而如果被注册的景区商标用在一些特定的产品上,也会对景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建议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强化旅游景区景点管理单位商标先行的意识;商家主动,开展商标全类注册,防止景区景点商标权流失;部门联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傍名牌”、“仿名牌”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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