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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千人团”首批游客抵达余姚

2010-04-12 来源:浙江省旅游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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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由台州市海峡旅游有限公司组织的“千人团”首批游客抵达余姚。这是余姚市今年新出台《2010年外地旅行社组团来姚旅游奖励办法》,并与1000多家旅行社签订组团来姚协议后,出现的今年又一波游客来姚高...
        近日,由台州市海峡旅游有限公司组织的“千人团”首批游客抵达余姚。这是余姚市今年新出台《2010年外地旅行社组团来姚旅游奖励办法》,并与1000多家旅行社签订组团来姚协议后,出现的今年又一波游客来姚高峰。
       为调动余姚市外旅行社引入客源的积极性,余姚市在2009年的基础上,于今年初推出了新一轮奖励政策。新《2010年外地旅行社组团来姚旅游奖励办法》与去年相比,力度更大,门槛更低。
        一是奖励对象和范围更宽泛。奖励对象除组团来余姚相关景区旅游的市外旅行社外,增加了自驾车俱乐部。奖励范围包括:丹山赤水、天下玉苑、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浙东抗日根据地旧址群、四窗岩漂流、云河漂流、北溪漂流、田螺山遗址、王阳明故居(免票)等景区。
        二是奖励力度更大。降低了部分享受政策奖励的门槛,提高了奖额。在享受各景区优惠奖励基础上,再享受政府奖励政策,包括:组团来余姚旅游,全年在相关某一景区人数达到200人次以上的,奖励8元/人次;达到600人次以上,在原人数奖励基础上再一次性奖励宣传广告费5000元;达到1000人次以上,在原人数奖励基础上再一次性奖励宣传广告费10000元,以后每增加1000人次,增加奖励宣传广告费15000元。同一团队在我市游览一个以上相关景区的,可以分别计数和奖励。组织千人团、包机、包列等特殊团队和境外游客来余姚旅游,单项签订合作协议后,在原奖励基础上,再按人数奖励8元/人。来余姚旅游并在星级饭店或旅游定点接待饭店住宿的团队,在上述奖励基础上,再按人数奖励8元/人。
         三是服务操作更加到位。对操作流程作了进一步规范。组团旅行社或自驾车俱乐部,只要在发团之前把时间、人数、行程、住宿情况传真至余姚市四明山旅行社备案就可以了。年终凭原始发团传真单及景区入园回执单和景区发票、相关住宿宾馆开据的住宿费发票,进行人数核实后确定奖励额度。要求市内各相关旅游景区和宾馆饭店都必须做好相应的优质服务,否则将取消下一年度参与政策奖励的单位名录。
新的政策各地反响强烈,已经受到众多旅行社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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