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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拟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闽南生态文化

2010-02-02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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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厦门,保护闽南生态文化有望有法可依。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厦门市文化局长会议获悉,今年,厦门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争取将《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和管理暂行条例》列入该市法制局立法备选项目。 ...

   在厦门,保护闽南生态文化有望有法可依。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厦门市文化局长会议获悉,今年,厦门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争取将《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和管理暂行条例》列入该市法制局立法备选项目。

  今年厦门将继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力抓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使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能够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重点抓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展示区、传习中心、保护试点建设;学习借鉴台湾宜兰非物质文化传习中心的建设模式,力争“十二五”期间建成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引进全国适应产业化经营的优秀非遗项目入驻厦门,争取建设全国优秀非遗项目展销中心。

  未来会展片区还将配建高档次的音乐厅、闽南戏剧院等。今年,厦门市将重点抓好闽南戏剧院项目建设,争取201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积极推动“厦门大剧院”规划建设。

  据了解,今年厦门将举行“第六届全国青少年大提琴比赛”、“第五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海峡两岸闽南语原创歌曲大奖赛”等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另外,厦门将积极筹备2010年在厦举办的“国际剧协第33届世界代表大会”;推动举办“世界音乐节”,力争成为厦门又一个世界性的文化品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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