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与广西区政府签订紧密合作机制备忘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共同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和广西旅游强省建设,1月24日,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和自治区主席马飚代表双方在南宁签订了局区紧密合作机制备忘录。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志发、杜一力、杜江,纪检组长刘金平、党组成员吴文学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陈际瓦,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高雄、自治区政府秘书长王跃飞以及自治区旅游局局长陈建军见证了签字。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国家旅游局各司室的负责人、广西旅游局其他局领导和业务处室的负责人、广西14个市的旅游局局长。
根据备忘录,国家旅游局将从7个方面大力支持广西旅游业发展:
一是支持广西建设旅游产业大省和旅游经济强省,支持广西在现有基础上完善旅游产业体系,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
二是支持广西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与广西自治区共同探索设立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指导广西制定出台相应的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三是支持把广西建设成为中国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旅游集散地和主要目的地。以此为目标,支持广西向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更有利于旅游发展的旅游签证、口岸航权、免税店及各种优惠政策。逐步建立中国—东盟旅游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大新德天跨国大瀑布景区和凭祥友谊关景区设立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
四是支持北部湾旅游业开发建设。指导《北部湾旅游发展规划》的实施,加强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旅游发展的指导和扶持;指导和帮助广西发展海洋、滨海和海岛旅游,培育邮轮旅游市场,支持北海涠洲岛旅游区的开发建设。
五是支持广西在资源管理、项目开发、产品建设等方面进行创新,指导广西的旅游项目策划与建设,支持并推动广西的重点项目列为国家旅游重点项目,在项目资金补助上对广西给予适度倾斜。
六是在入境旅游市场开发、边境旅游发展、旅游人才培养、旅游业改革试点、旅游商品发展、旅游扶贫试点、红色旅游等方面对广西给予重点帮助、指导。支持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建设,把桂林旅游专科高等专科学校作为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人才重要培训基地之一并加强对学校业务的指导。
七是支持广西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企业发展方面积极创新。通过建立旅游标准化省、市和企业的试点,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大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试点建立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市场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监督检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积极探索旅游企业发展的新机制和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培育国际化旅游企业、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根据《备忘录》,广西自治区政府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点包括:
一是把旅游业作为全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以建设旅游强省为目标,把广西建设成为中国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旅游集散地和目的地。把旅游业纳入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推动广西旅游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推动各级政府把旅游业的改革与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将建设旅游强省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和相关部门,对建设旅游强省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确保目标实现。
二是2010年起定期召开全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进一步形成强有力的党政主导发展旅游产业的格局。
三是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确保到2012年把旅游产业建设成为超千亿元产业。
四是推进旅游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政策,特别是当前对旅游企业克服金融危机影响的政策支持。
五是加大财政对旅游业投入,随全区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旅游发展资金。整合相关部门和社会资源的投资渠道,建立全区统一的旅游项目库。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项目建设。
六是在国家旅游局指导下积极开展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休假制度,依法保障公民带薪休假权利,大力推行公民旅游休闲计划。加强旅游人才培养,优化旅游人才结构。
七是加强广西整体旅游形象宣传,着力打造“天下风景,美在广西”主题和“桂林山水”、“长寿养生”、“北部湾滨海休闲”、“刘三姐旅游文化”四大旅游品牌和塑造旅游新形象。着力策划、包装和推广精品旅游线路,重点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
此次签约是落实2009年3月,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自治区主席马飚率自治区党政代表团拜会国家旅游局,双方达成的建立局省(区)紧密合作机制,国家旅游局在多方面给予广西全面支持等共识。
签字仪式前,自治区主席马飚会见了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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