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
游客保障
网站导航
欣欣旅游攻略>旅游资讯>国内资讯资讯>福建旅游资讯>正文

福州市旅游市场百日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0-01-02 来源:福建旅游之窗
935 55 0
【导读】针对我市旅游市场存在的“黑社”、“黑车”、“黑导”及旅行社经营与导游服务不规范的情况,我局联合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检查组,从2009年11月至2010年2月集中开展旅游市场&ld...

  针对我市旅游市场存在的“黑社”、“黑车”、“黑导”及旅行社经营与导游服务不规范的情况,我局联合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检查组,从2009年11月至2010年2月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百日整顿”行动。截止12月20日,联合执法检查组共出动检查人员156人次,检查旅游团队226个,取缔1家“黑社”,查处2名“黑导”、1辆“黑车”,对25名违规导游员进行了导游证扣分处罚。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取缔1家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窝点

  2009年11月24日,根据群众举报,检查组对马尾区琅岐镇衙前街大自然水处理设备经营部进行检查,发现该营业部兼营旅游业务,在营业场所的电脑中储存了大量的旅游业务资料及旅游线路,其负责人郑某对上门报名的游客收取旅游费用,并开出旅游业务收款收据后,交给旅行社组团操作。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检查组依法没收了该营业部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宣传单,并对郑某进行批评教育,取缔了该窝点。

  二、查处黑车1辆

  2009年11月28日,检查组在林则徐出生地检查中发现,闽A—25216面包车没有合法的营运资质,从事旅游客运业务。市运管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  对2名黑导予以行政处罚

  (一)张某无证带团。2009年11月11日,检查组在福州林则徐出生地检查中发现张某无证带团。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我局对张某的违法行为做出处以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林某无证带团。2009年12月12日,检查组在林则徐出生地检查中发现林某无证带团。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我局对林×的违法行为做出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查处一起严重妨碍公务执法案。

  12月27日,我局检查组利用双休日突击检查了林则徐出生地景点。检查中,发现一旅游团队的带队人员没佩戴导游证,疑似“黑导”,检查组对其进行了检查。审查材料时,发现该带队人员为厦门导游员钱某,但无派团单、派车单等导游带团必备材料,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要被暂扣导游证并扣分处理。钱某在检查中多次找借口催促完成检查,试图蒙混过关,遭拒后,见诡计未能得逞,竟然动手抢夺执法人员手中的物证,推搡执法人员,严重妨碍了公务执法,检查组成员随即拨打110报警协助检查, 钱某见状逃离现场。当地派出所接警后,速即赶到现场。检查组通知钱某回来接受检查,在法律的威慑力下,钱某最终回到现场接受了我局的调查,我局将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钱某予以严肃处理。

  五、对25名违规导游员进行扣分处理。

  检查活动中,检查组对25名导游员带团中存在的违规行为,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福建省旅游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扣分处罚。

  通过我市旅游市场百日整顿行动,有效打击了旅游违法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了游客合法权益,进一步树立了我市良好的旅游形象。(鄢榕华 翁伟华)

推荐阅读
福建旅游线路推荐
最新评论 (0条)
还剩下500/500
发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