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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旅游提醒:向零团费免费游说不 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2018-06-27 来源:欣欣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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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青岛新闻网6月26日讯(记者 王爽)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尽管近些年“低价游”饱受诟病,但却屡禁不止。又是暑期旅游高峰季,青岛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提醒广大市民:出行不要一味地追求低价、便...

 青岛新闻网6月26日讯(记者 王爽)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尽管近些年“低价游”饱受诟病,但却屡禁不止。又是暑期旅游高峰季,青岛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提醒广大市民:出行不要一味地追求低价、便宜,应坚决向“超低价”旅游团、“零团费”旅游团、“免费游”团组说“不!”不给低价游营造市场空间。

  什么是“不合理低价游”?

  长期以来,“不合理低价游”深为社会所诟病。所谓“不合理低价游”,是指旅游经营者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的违法经营手段。

  少数不法经营者抓住了人们贪便宜、图小惠的心理,借助不正常、不合理的超低价吸引游客、招徕游客,然后安排大量购物和自费项目,在旅途中与购物店勾结,欺骗、诱导、甚至强迫游客购买玉石、珠宝、药材等价格难估或质次价高的商品,参加自费项目,从中获取高额“回扣”。这既影响到了游客的旅行体验、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

  “不合理低价游”团组弊端多、隐患多

  “不合理低价游”团组弊端多、隐患多。报名时,旅游经营者向游客隐瞒了不合理低价的真相,夸大宣传诱导报名,对行程中要进多少购物店、要花费多少时间进行购物、规定最低购物金额、自费项目最低消费等情况隐瞒不予告知,导致旅游者在旅游途中才大呼上当。

  旅游经营者不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及《购物、自费项目补充协议》等,导致发生纠纷时,旅游者维权受阻。

  旅游行程松散,安排的游览多是无门票景点,使旅游经营者或导游在游览过程中,有充分的时间和理由擅自增加购物店或自费游览项目。

  安排的购物场所只接待旅游团队,一般不向社会公众开放,所售商品高于市场正常价格水平,甚至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通过销售质劣价高的商品获得高额利润;购物场所多采取诱导诱骗、夸大宣传、“上课洗脑”等方式进行促销。

  旅游经营者与购物场所、自费项目企业之间存在“人头费”、“佣金回扣”等不正当利益链条关系。部分购物场所,无任何登记审批手续,以非法经营方式存在,出现重大问题或者经济纠纷后,瞬间闭店消失,使旅游者的利益遭受严重损失。

  “不合理低价游”的本质是不正当竞争

  说到底,“不合理低价游”的本质是“劣币驱逐良币”的不正当竞争,是价格陷阱,但“不合理低价游”的“诱因”在于游客消费心理不成熟、消费行为不理性,从而给低价游留出了市场空间。有的游客没有认清不合理低价的本质,有的游客抱着“我就不买,你能怎样”的侥幸心理。无论哪种情况,“不合理低价游”的旅途,都难免会遭遇被欺骗、被谩骂、被胁迫,不仅没有省钱,还失去了尊严和体面。

  再次提醒广大旅游者,应谨防“不合理低价游”的诱惑!坚决向“超低价”旅游团、“零团费”旅游团、“免费游”团组说“不!”。只有旅游者坚决抵制、旅游经营者守法经营、各级监管部门共同协力,违法经营行为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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