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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合肥旅游投诉266起 为游客挽回损失超30万

2018-03-19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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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合肥市公布了2017年该市旅游质量监督的投诉情况。据了解,投诉中心共接到旅游投诉266起,受理199起,其中责任投诉50起,涉及旅行社45起,景区4起,农家乐1起,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361143元。 同时,合肥市旅游...

日前,合肥市公布了2017年该市旅游质量监督的投诉情况。据了解,投诉中心共接到旅游投诉266起,受理199起,其中责任投诉50起,涉及旅行社45起,景区4起,农家乐1起,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361143元。

同时,合肥市旅游质量监督投诉中心根据投诉案例分析,提醒消费者在进行旅游消费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游客参团报名时,注意查看旅行社经营场所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警惕“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网络欺诈,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二、参加出境游,需要注意的是“出境游保证金”要与旅行社平等协商,建议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通过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权益义务事宜,不要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缴纳保证金,不要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账户。

三、旅游者通过微信、QQ参团旅游时,要通过经认证的旅行社微信公众号报名参团旅游,注意旅行社经营范围,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绝不参加非旅行社组织的行程。网络报名参团也要签订书面的旅游合同,了解组团社及地接社信息,务必确认所报名的旅游行程,仔细査看是否有不合理的购物、自费等项目。

四、旅游者在参团旅游前要注意货比三家,目前尤其是出境游,多半是包机产品,包机产品因机位销售原因存在市场差价,旅游者在同团旅游过程中往往会互相比较参团价格,这种从不同时间不同旅行社参团出游存在价格差异的现象属于市场行为,旅游者返程后以此为由要求退还差价的诉求无法律依据可依。

五、若旅行途中发生权益受损或旅游纠纷,游客应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备返程后维权投诉,切不可采取拒绝登车、登船等过激行为,如因过度维权造成损失扩大,需自行承担被扩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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