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
游客保障
网站导航
欣欣旅游攻略>旅游资讯>国内资讯资讯>天津旅游资讯>正文

天津市旅游局发布2017年第四季度旅行社服务质量信息公示

2018-01-10 来源:天津市旅游局信息中心
1065 152 0
【导读】第四季度,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共处理书面旅游投诉34件,已结案件17件,本季度我所自行受理的旅游投诉比去年同期增加7件,增加的比例为26%,以上投诉共涉及23家旅行社。 34件旅游投诉中,国内游投诉10件,占投...

第四季度,天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共处理书面旅游投诉34件,已结案件17件,本季度我所自行受理的旅游投诉比去年同期增加7件,增加的比例为26%,以上投诉共涉及23旅行社

34件旅游投诉中,国内游投诉10件,占投诉总比29%,投诉涉及区域为山东、内蒙、新疆、宁夏、广西、青海以及西藏。出境游投诉24件,占投诉总比71%,投诉涉及区域为日本、泰国、印尼、越南马来西亚美国澳大利亚、欧洲以及马尔代夫

已结案的17件旅游投诉中,调解成功11件,终止调解6件,共为64名游客理赔23918元,全部为企业现金理赔。 

本季度投诉量2件以上的旅行社包括:天津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各3件;天津市经典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北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市天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金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各2件。 

第四季度,共收到8890便民服务专线任务单315件,其中10月份117件,11月份108件,12月份90件,所有任务单均按时限办结;共接到12301工单93件,已办结69件,赔偿金额合计:103326.90元。

在旅游投诉处理中发现,游客金女士在天津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泰国旅游过程中,遭遇了领队和地接导游无视国家相关规定,在旅游车上向游客推销商品的行为。此行为影响了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损害了游客利益,也破坏了广大导游员的形象,在此对天津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提出通报批评。根据《旅游法》和《导游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导游人员在导游过程中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也不得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为此,天津市旅游执法大队提示广大游客,如果在旅游当中发现导游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可注意搜集相关证据资料,返程后及时向旅游管理部门举报,一旦落实,将由旅游行政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推荐阅读
天津旅游线路推荐
最新评论 (0条)
还剩下500/500
发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