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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 算不算工伤?以案释法告诉你

2017-12-19 来源:欣欣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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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很多人都知道,上班时发生事故属于工伤。但是对于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许多人却并不太清楚。

  很多人都知道,上班时发生事故属于工伤。但是对于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许多人却并不太清楚。

  东莞某饰品公司员工谢某,于2016年1月6日上午7时50分,从出租屋骑自行车前往公司上班途中被小汽车撞伤腰部,经医院诊断为“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谢某在本次事故中不负任何责任。

  2016年1月,谢某向市劳动保障局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后,依法出具了《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谢某遭遇交通事故导致的“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为工伤。

  / 以案释法 /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申请工伤认定的重要依据

  案例中,单位确认谢某事故当天需要上班,谢某的上班时间是8时20分,谢某发生事故的时间是早上7时50分,谢某事发时正处于去上班的合理时间内;谢某惯常上班路线是从出租屋出发前往单位,事故发生地点正处于谢某的出租屋通往单位所在地址的合理路径上;且谢某在本次事故中不负任何责任。

  综上,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规定,谢某遭遇交通事故导致的“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应当认定为工伤。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类交通事故中,只有非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并且在遭遇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报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申请工伤认定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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