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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客栈刷单炒信 被罚20万

2017-11-20 来源:欣欣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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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蚊子是宠物,熏死一只蚊子,赔偿100元。”这样的雷人语句又将丽江客栈拉到公众视野,日前,央视曝光了丽江古城“风花雪月连锁客栈(初见店)”和“亲的客栈 丽江水墨印象店”两家客...

  “蚊子是宠物,熏死一只蚊子,赔偿100元。”这样的雷人语句又将丽江客栈拉到公众视野,日前,央视曝光了丽江古城“风花雪月连锁客栈(初见店)”和“亲的客栈 丽江水墨印象店”两家客栈,在美团网电商业务刷单炒信、差评随意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家涉事客栈已被责令停业整改,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刷单炒信的行为是否违法?第三方交易平台对此承担哪些责任?

  时报记者 刘纯

  新闻回顾

  两客栈刷单炒信被罚

  据报道,云南省丽江市两家客栈涉嫌刷单炒信,据最新消息,当地古城区联合调查组对两家涉事客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业整改,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11月13日,美团网相关负责人与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见面。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美团网在丽江的业务要严把准入关,严格审核经营者资质和信息,严控恶意刷单行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对方表示要对平台内丽江地区合作商户进行全面排查,未达到审核标准的一律下线。

  相关链接

  11月1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虚假广告”“刷单”“删差评”等均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失信者除被列入黑名单外,还将受到暂时屏蔽等惩戒。

  网友声音

  网友“齐齐”说:“蚊子是宠物”太有“创意”了,这种强词夺理、嚣张生事的态度,对消费者恶语相向的行为实在是大煞风景。市民王女士说:“我曾经到丽江旅游,那里的风景和人文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个别的商家不守规矩、有违诚信应当加强监管和处罚,不要让个例影响到整个景区的声誉。”

  对于在网站上刷单炒信的行为,不少网友表示非常气愤,网友“这里有暖冬”表示,外出旅游选择住宿时,网站评分、网友评价是我参考的重要内容,在这里作假刷单就是欺诈行为。

  刷单炒信的行为是否违法?

  以案说法

  “刷单”就是通过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授意他人发布不真实的利己评价等方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方交易平台承担哪些责任?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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