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
游客保障
网站导航
欣欣旅游攻略>旅游资讯>汽车资讯>江西旅游资讯>正文

山西:将实行公路质量责任“终身制”

2017-11-03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1214 133 0
【导读】记者今天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今天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公路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将施行质量责任终身制。今后,如果公路工程在使用年限内质量出问题,该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相关责任人,都会被追究责任。

  省交通厅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我省针对公路工程建设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从业单位的管理责任和义务,质量监督,质量投诉、举报,质量事故处理,信用处罚,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

  其中,建设单位不得违法分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同时,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并形成完整、可追溯的施工质量管理资料,主体工程的隐蔽部位施工还应保留影像资料。对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山西省明确,公路工程项目应建立建设单位主导、勘察设计单位保证、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管控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登记和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度。也就是说,从业单位相关人员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此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建立公路工程质量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公开制度,据实记录从业单位和人员失信行为以及被举报、投诉查实的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等情况,并按规定公开。

  从业单位相关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将被纳入相应信用评价体系。

推荐阅读
江西旅游线路推荐
最新评论 (0条)
还剩下500/500
发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