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
游客保障
网站导航
欣欣旅游攻略>旅游资讯>火车资讯>湖北旅游资讯>正文

2017襄阳八单位联合推进母婴设施建设 年底机场、火车站配建母婴室

2017-09-05 来源:欣欣旅游网
2752 218 0
【导读】哪些场所应该配建母婴设施呢?《意见》提出,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5000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

  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 郝永伯、贾希亮)9月4日,笔者获悉,襄阳市卫生计生委、发改委、建委、交通局、旅游局、规划局、总工会、妇联等8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对襄阳公共场所及用人单位母婴设施规范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满足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群众对母婴设施建设的需求,保障母婴权益。

  哪些场所应该配建母婴设施呢?《意见》提出,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5000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建筑面积不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5000人但不足1万人的公共场所,应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其它类别的公共场所,应当开辟专门的具有较强隐私性的独立哺乳空间。女职工较多的机关、企业事业用人单位参照此标准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

  《意见》还明确了母婴设施配置推荐标准:防滑地面、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婴儿床、便于哺乳休息的坐椅、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电源插座、垃圾桶、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等;有条件的可配置恒温空调、婴儿纸尿裤自动销售机、呼叫设备等。要求统一母婴设施标识,在公共场所出入口、走道等显眼处及母婴室门前张贴醒目的导向标识。

  据介绍,到2017年底,襄阳市内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县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和5A级旅游景区、襄阳火车站、襄阳东站、襄阳机场均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其他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配置率不低于50%。到2018年底,襄阳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妇产专科医院、预防接种门诊、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二级及以上道路运输客运站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其他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到2019年底,襄阳全市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推荐阅读
湖北旅游线路推荐
最新评论 (0条)
还剩下500/500
发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