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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成立旅游纠纷仲裁中心 市县两级发挥叠加效应

2017-06-21 来源:山东省旅游数据和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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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6月16日,由烟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烟台仲裁委员会决定,龙口市旅游局和烟台仲裁委龙口分会联合成立的龙口旅游纠纷仲裁中心在龙口市挂牌成立。旅游纠纷仲裁中心是具有准司法职能的旅游纠纷裁决机构,高效便捷维护旅...

6月16日,由烟台旅游发展委员会、烟台仲裁委员会决定,龙口市旅游局和烟台仲裁委龙口分会联合成立的龙口旅游纠纷仲裁中心在龙口市挂牌成立。旅游纠纷仲裁中心是具有准司法职能的旅游纠纷裁决机构,高效便捷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旅游纠纷可实行“一裁终局”,极大地节约了投诉与被投诉人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便捷性、司法性和公正性。

龙口旅游纠纷仲裁中心的成立,意义重大。一方面龙口旅游纠纷仲裁中心的成立是龙口市旅游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是适应大众旅游时代散客化消费市场需求推出的便民服务新举措,意味着龙口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和受处理旅游纠纷渠道更加完善、更加专业、更加便民。另一方面也实现了市县两级旅游部门和仲裁部门更加紧密合作、互动交流、联合办案,充分发挥“旅游+仲裁”1+1﹥2的叠加效应。

龙口市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发展迅速,旅游纠纷仲裁中心的成立符合当前全域旅游、大众旅游时代的新形势新需求,有利于依法快捷高效受处理旅游纠纷,更好地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旅游行业满意度。

去年以来,烟台市县两级旅游部门大力推进旅游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1+3+N”模式,即“成立旅游发展委员+旅游警察、旅游工商、旅游巡回法庭+多个部门旅游市场监管机制”。2016年8月,烟台市旅发委和烟台仲裁委联合成立的“烟台仲裁委员会旅游纠纷仲裁中心”正式挂牌,2017年4月烟台市首家县级旅游纠纷仲裁中心落地莱州,龙口市是烟台第二个成立旅游纠纷仲裁中心的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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