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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领队准入制度 提升领队人员素质

2017-04-19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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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结合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2017年3月10日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领队备案的通知,明确了领队备案的条件、标准、程序。今后不再举行领队考试、不再核发领队证件,各出境社在审核导游注册时根据本社业务量自行备案领队,...

结合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2017年3月10日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领队备案的通知,明确了领队备案的条件、标准、程序。今后不再举行领队考试、不再核发领队证件,各出境社在审核导游注册时根据本社业务量自行备案领队,并将领队的备案资料报旅游局备案。目前,已备案281名领队,2017年7月1日前完成全区领队备案工作。今后,领队出境时出示电子导游识别卡即可,游客、边检可通过扫领队电子导游证上“二维码”即可获取领队的信息和团队行程,游客还可对领队服务进行评星、评价和投诉,游客报团可根据领队评价选择领队,有效促进了导游领队规范服务、提升自身素质。

《旅游法》对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等条款中有关“领队证”的内容进行调整,其中,第三十九条中明确指出:“从事领队业务,应当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委派其从事领队业务的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这也就意味着此后开展领队业务不再需要领队证,但并不意味着什么人都能从事领队业务,而是提高了领队服务高标准,获取导游资格变成了必备条件,且具备语言等级或旅游目的地国家语言,有效避免了领队在旅游目的地因语言不通而对突发事件无力救援。

取消领队资格审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务实之举,领队管理将由资格准入制改为备案管理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领队证取消后领队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调动导游从业人员积极性、增加领队供给、繁荣出境游市场,具有积极意义。更多导游领队的加入,能够促进优胜劣汰,旅游者也有了更多的选择,对于旺季领队紧缺的大型出境游旅行社也是很大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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