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
游客保障
网站导航
欣欣旅游攻略>旅游资讯>国内资讯资讯>福建旅游资讯>正文

武平采取五条举措构建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017-03-13 来源:福建省旅游信息中心
1375 49 0
【导读】福建省旅游局政府门户网站报道近日,武平县人民法院、武平县旅游事业局出台《关于建立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就贯彻落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旅游局关于构建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

福建旅游局政府门户网站报道  近日,武平县人民法院、武平县旅游事业局出台《关于建立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就贯彻落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旅游局关于构建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五条举措:

一是建立良性互动联席和联络员制度。县法院和县旅游事业局确立联络会议制度,分为固定性会议与临时性会议,用于研究或讨论有关需要联合解决的问题或其他重大事项。同时,确定固定联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等。

二是发挥各自职能强化源头预防。县旅游事业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推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督、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长效机制。县法院依法支持县旅游事业局履行相关职能,就发现旅游行业健康发展和服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隐患提出司法建议。双方定期或不定期联合进行相关旅游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升旅游者依法维权、理性消费的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旅游纠纷。

三是推进诉调衔接。县旅游事业局搭建由人民调解组织、消费者协会等参与的调解团队,聘请熟悉政策法律、具有化解纠纷热情与经验的相关人员、旅游志愿者等担任旅游纠纷特邀调解员。县法院加强对旅游纠纷非诉调解工作和调解人员的业务指导,切实为县旅游事业局化解旅游纠纷提供司法支持与保障。

四是建立巡回法庭。县法院加强旅游景区等游客相对集中区域的巡回审判工作,由县旅游事业局提供固定场所,在县旅游事业局建立巡回法院并挂牌,县法院根据实际需要派员定期或不定期在旅游巡回法庭审理案件,做到以案释法的效果。

五是加强信息沟通及调研总结。县法院适时向县旅游事业局通报旅游纠纷案件审判情况以及审理过程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有出现关于旅游纠纷案件审判的重大工作部署、新颁布司法解释或重要性规范文件及时向县旅游事业局说明,以共同做好旅游纠纷的预警、预防和协调、化解工作。同时,加强对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调研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及时研究旅游多元化解机制的走势,遇到的困难以及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有建设性、可实施的解决办法。(武平县旅游局 钟桃远)

推荐阅读
福建旅游线路推荐
最新评论 (0条)
还剩下500/500
发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