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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旅游温馨提示

2016-04-29 来源:山西旅游质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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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春光明媚,和风送暖,外出旅游开始红火起来。一年一度的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为了让游客文明出游,理性消费,山西省旅游质监所发布如下温馨提示: 提示一、出行前,做好身体、装备和资讯等各方面的充足准备。 春季正...

春光明媚,和风送暖,外出旅游开始红火起来。一年一度的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为了让游客文明出游,理性消费,山西省旅游质监所发布如下温馨提示:

提示一、出行前,做好身体、装备和资讯等各方面的充足准备。

春季正是天气变化无常、冷热交替之时,注意保健十分重要。要了解目的地天气情况,准备好相关出游证件、物品。

提示二:选择正规旅行社

选择合法、优质、诚信的旅行社不仅可以使游客放心明白消费,还可以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游客应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许可证及登记证明上载明许可证号码、旅行社名称、营业场所、许可经营业务、和许可证及登记证明的有效期等内容。

提示三: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

旅游之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转团、拼团、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如接受自费项目,必须与旅行社签字确认,注意是否因年龄或者职业差异收取附加费,游客应对合同条款仔细阅读避免日后纷争。索要发票并妥善保存,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提示四:警惕低价团、购物陷阱、理性消费

游客在选择线路、购物时应慎重鉴别物品质量和价格,防止被欺诈。购物时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并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旅游者收到发票后要仔细核实清楚。如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或拖延开具发票,旅游者须谨慎。在境外购物尤其应该慎重,不建议购买价格昂贵的珠宝首饰等。

提示五:正确维权

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完成行程后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提示六:注意安全,文明出游

参与各类活动时,一定要做好防护准备,量力而行,保证安全。建议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以防万一。同时,市民出游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杜绝不文明行为,维护自身形象,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山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0351-7325012

太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351-4070551

大同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352-5137315

晋中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354-2636528

临汾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357-2039173

忻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350-3028354

吕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358-8236313

运城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359-2085615

阳泉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353-2010110

朔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349-2022693

长治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355-3522810

晋城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356-202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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