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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旅游投资:到2018年将占全国旅游直接投资的10%

2015-09-22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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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经济网常州9月21日讯 国家旅游局《关于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通知》日前下发,在发展目标中提出发展目标到2018年,我国旅游业各个领域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在线旅游投资占全国旅游直接投资的10...

中国经济网常州9月21日讯 国家旅游局《关于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通知》日前下发,在发展目标中提出发展目标到2018年,我国旅游业各个领域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在线旅游投资占全国旅游直接投资的10%。

《通知》指出,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综合性产业,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深刻改变着世界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产生活,为全球旅游业发展带来了全新变革,旅游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和《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优势和带动作用,积极运用互联网推动旅游业产品业态创新、发展模式变革、服务效能提高,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发挥重要作用,下发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通知。

《通知》在发展目标中强调,在到2018年,我国旅游业各个领域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互联网成为我国旅游产品创新和业态创新的重要动力,成为我国旅游公共服务和行业监管的重要平台;在线旅游投资占全国旅游直接投资的10%,在线旅游消费支出占国民旅游消费支出的15%。

到2020年,旅游业各领域与互联网达到全面融合,互联网成为我国旅游业创新发展的主要动力和重要支撑,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国家智慧旅游公平服务平台基本形成;在线旅游投资占全国旅游直接投资的15%,在线旅游消费支出占国民旅游消费支出的20%。

推动“旅游+互联网”投融资创新。大力推广众筹、PPP等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介入“旅游+互联网”领域,加快“旅游+互联网”创新发展。鼓励旅游企业和互联网企业通过战略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融合发展,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品牌和投资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旅游企业加强与门户网站、搜索引擎、UGC旅游网站等的合作,进行产品和服务营销。鼓励旅游企业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方式,培育黏性客户,提升企业精准营销能力,激发市场消费需求。(袁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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