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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擅自“增点购物”惹投诉

2015-08-11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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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受理的旅游投诉案件,从河南旅游局获悉,一些旅行社擅自“增点购物”还是存在的,还有对此提出警示,游客出游要选择资质好的旅行社。

    记者近日从河南省旅游局获悉,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旅游秩序良好,未发生重大旅游投诉。全省共受理旅游投诉86件,其中,正式立案受理72件,现有69件调解处理完毕,另外3件正在处理之中。

    在这正式立案受理的72件旅游投诉中,省旅游质监所立案受理6件,郑州市旅游质监所立案受理8件,开封市旅游质监所立案受理11件,洛阳市旅游监察大队立案受理9件,平顶山市旅游质监所立案受理6件,焦作市旅游质监所立案受理3件,许昌市旅游质监所立案受理5件,漯河市旅游质监所立案受理1件,南阳市旅游质监所立案受理10件,安阳市旅游质监所立案受理10件,驻马店市旅游质监所立案受理2件,商丘市旅游质监所立案受理1件。全省处理游客电话投诉87件,现场调解67件,接受游客咨询741人次。

   “增点购物”顽疾仍未消除

    今年第二季度我省正式受理旅游投诉72件,涉及旅行社30家共36件,占投诉总数的50%。

    在涉及旅行社的投诉中,出境游6件,涉及欧洲、泰国及中国港澳台地区,国内游30件,投诉涉及海南、云南、山东河北、内蒙古等省区。

    旅行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旅行社擅自“增点购物”。诱导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增加购物次数等,因购物及退换货物与旅行社产生的旅游纠纷依然居多。二是行程安排不合理。因天气等原因,旅行社在未做好游客工作的情况下擅自变更行程、减少或缩短旅游景点等。三是旅行社工作人员

    业务不熟,对旅游合同的相关内容填写不够严谨,协议条款、补充协议部分漏填、补填、不填。忽视游客权益条款的解释和提醒,对游客进行口头承诺不能及时兑现或降低服务质量标准,造成游客投诉。

    游客漂流受伤引发投诉

    今年第二季度我省正式受理的72件旅游投诉中,涉及景区27家共35件,占投诉总数的49%。景区被投诉主体主要位于郑州、开封、洛阳、新乡、南阳、安阳等热点旅游城市。

    景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景区管理不够正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较差,工作方法简单生硬,缺乏耐心细致的疏导和解释,造成游客误解而引起投诉。

    二是个别景区安全措施不到位。涉及漂流船艇、景区交通车辆等致使游客受伤引发的投诉。三是一些景区在执行门票优惠政策方面还存在着问题,比如对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学生及旅游年票等优惠政策方面,仍有个别旅游景区(点)对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从而造成投诉。

    二季度涉及宾馆酒店的投诉1件,占投诉总数的1%。主要是宾馆卫生问题。

    出游要选“名声好”的旅行社

    旅游质监部门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正值暑期旅游高峰,各种旅游服务质量问题会集中凸显,请广大旅游者务必提高警惕,规避陷阱,理性出行。

    为此,省旅游局旅游质监所提出警示:

    一是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时看旅行社是否“证”“照”齐全,尽量选择信誉度好的旅行社,并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有关条文。

    二是广大旅游者应增强安全意识。暑假期间,滨海、漂流等涉水旅游项目深受游客欢迎。游客参加涉水活动受伤情况时有发生,建议游客参加涉水项目时,要充分考虑自身状况。

    三是依法理性维权。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质量服务问题或旅游纠纷时,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要把旅行社过错发展为双方过错。完成行程后,旅游者可通过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等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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