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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导游迎来签合同领薪酬时代 底薪加补贴可月入上万

2015-06-25 来源:欣欣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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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率先“吃起螃蟹”,与203名导游正式缔结用工关系,这意味着云南导游将迎来薪酬时代。

   自“女导游大骂游客事件”,云南省掀起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导游薪酬落实的问题一直是媒体以及社会关注的焦点。导游薪酬制度的缺失、经营风险以导游垫付团款、填坑的方式部分转嫁到导游身上等问题亟待一剂良方调和。

    昨日,一场探讨并解决导游归属问题的现场会在昆明召开。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与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以及昆明市旅游业内人士就如何改善导游生存现状进行了深入讨论。值得一提的是,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率先“吃起螃蟹”,与203名导游正式缔结用工关系,这意味着203名导游有了3000元的底薪、五险以及500元每天的带团补贴。省旅发委表示,结合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尝试,目前《云南省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思路已经明确出台,待与多部门协商修正完善之后将正式公布并在全省推行实施。这意味着云南导游将迎来薪酬时代。

   改革尝试 签劳动合同买“五险”绩效考核

   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凡愿与该集团共同发展的意向者(主要包括导游)集团将按照国家旅游局,云南省、昆明市旅委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云南省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并按绩效考核给予合理奖励。此项工作从今年5月开始,到目前为止,已与203名导游签订了劳动合同,还有一些导游正在签约商谈、陆续签约过程中。

   根据“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合作导游带团补贴方案”,从6月1日起,根据合作导游所带团的实际独立带团周期,按照每位导游每天500元的标准计发带团补贴。且将与各合作导游签署《合作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对带团导游给予长期稳定的现金补贴。与此同时,全面推行景区景点及合作酒店门票款、住宿费预付方案,导游无需在带团过程中垫付景区景点门票款、酒店住宿费。

   收入保障 底薪3000元/月 带团补贴500元/天

   “导游是个没有固定收入、没有社会保险、今天不带团就不知道明天晚饭在哪里的职业;出去带团,团队吃的、住的、景区景点门票都是要由我们自己先垫付,几万元、十几万元,费用报销还要看旅行社的资金状况、报销流程,什么时候报下来就不好说了。”无劳动合同、无社会保险、慨叹导游从前生活非常没有安全感的导游李云晶正是此次签署了劳动合同的签约导游之一,对于目前的生存前景和待遇他表示很期待也很高兴。

   那么有了员工身份的导游1个月究竟能拿多少钱呢?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以及导游李云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昆明-大理-丽江线路为例,每月底薪3000元加带团补贴每天500元的前提计算,满打满算若1个月1个导游带5个团,实际独立带团天数算16天的话可以有1万元左右收入,若是按带3个团,带团实际天数按9天来算的话也可以有7500元的收入。

   当然收入稳定了,责任也相应明确。记者从该旅行社提供的劳动合同书上了解到,导游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旅行社工作造成影响、拒不改正的可解除劳动关系。根据该旅行社提供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显示,乙方导游若在带团中出现强迫购物、侮辱毁谤、殴打游客的行为;擅自甩团、转团、离团;投诉率超过3%(含3%的)或乙方所带团出现重大特大投诉的都不予核发补贴。

   热点讨论 签完劳动合同还能兼职么?

   熟悉云南旅游业的朋友都知道,一般而言旅行社的国内团导游基本没有签署过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带来的隶属关系和用工关系转变也打破了常规。那么对于导游而言,签署了劳动合同后还能否“兼职”?游客自愿购物是否还有“佣金提成”?成为许多导游关注的问题。

   对于该问题,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法务经理白宇鹏个人认为,对于是否能兼职,公司并没有一刀切。“劳动者依法只能与1家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法定的劳动关系只有1个。不过对于这种想法,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恐怕要理顺劳务派遣关系和用工关系并非如此轻易。从长远来讲,导游隶属于一家旅行社后不能再到其他旅行社接待团队,才是规范市场的大势所趋。由于目前该创新管理尝试方案仅在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展开,且并未形成全省、甚至全国一盘棋。对于该办法的实际有效性,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还有待观察。但不少人也表示,希望能将这种经营方式推广开来,在市场上普遍成型,从而能更好地实现公平竞争和权益保护。

   而针对佣金提成的疑问,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工作人员解析:“按绩效考核给予合理奖励确实是合同导游的薪酬之一,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对其界定的是,对导游综合服务的奖励。这包括很多指标,比如游客对其的回访质量、带团业绩等。”

   对于该消息,热衷旅游的市民刘巍峰表示欢迎。“‘女导游大骂游客事件’让我重新看到了导游强迫购物背后深层次的利益链条和问题。能解决导游薪酬及归属问题如果得到推进,那么发生旅游强迫购物恶性事件的几率可能会小很多。”

   昆明市旅发委表示,会后将按省旅发委决策部署,指导各旅行社做好相关改革,研究出台一批扶持奖励政策、鼓励旅行社导游管理公司积极落实省旅发委导游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协调劳动保障等部门做好政府服务工作,在劳动合同鉴证,导游信息备案等方面做好服务、确保各旅游企业能按期完成导游签约工作等。 记者 张芳(春城晚报)

   说新闻良制

   “我付出了4天的时间,有父母、孩子,如果大家(游客)不消费,对得起你们的良心吗?”针对云南骂人导游这番看似奇葩的“良心论”,舆情上演了从群起声讨到适度同情的反转剧。也引发了针对低价团以及导游这一职业群体生存现状的讨论。备受诟病的导游乱象,与导游的用工制度不无关系。这一曾以高薪令人羡慕的职业,大部分从业人员面临无身份、无底薪、无保险、“仰仗客人消费”等尴尬。有导游称,90%以上的同行没有基本工资。

   由于旅游业具有季节性特点,很多导游为“自由人”,在打价格战形成的低价团中,“导游”往往沦为“导购”,强迫游客消费,以填补前期垫付的费用,或确保自身收入。尽管新《旅游法》亮剑,对强制消费行为实行罚款等惩戒措施,然而,强制旅游购物并未绝迹,很大原因就在于深层次的劳资关系和薪酬制度未曾归正。

   维护旅游形象,对于行业各方而言,如同鸟类爱惜自己的羽毛般重要。一个职业群体的良知和道德,不仅需要自律,还需要一个良性的制度来引导。合理的职业群体管理体制,既在于保障导游的权益收入和职业尊严,同样也在于明确责任和道德底线。因而,云南假日风光国际旅游集团首先尝试的这一改革,对于稳定导游收入,进而根治旅游乱象,值得寄予期待。陈伶娜(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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