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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推出闽涉台旅游新政

2015-06-01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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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福建省各级旅游部门已针对新政开展相关的试点工作。

 近日,第十一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开幕。国家旅游局和福建省旅游局联合在开幕式后举行福建自贸试验区旅游情况通气会,宣布国家旅游局赋予福建自贸区的若干涉台旅游开放新政。

  在放宽旅游从业人员限制这一方面,新政支持台湾合法导游、领队经有关旅游主管部门培训认证后,换发证件在自贸试验区所在设区市(或试验区)执业。在自贸试验区内居住一年以上的台籍居民可以报考导游资格证,并按规定申领导游证后在大陆执业。

  此外,新政还将支持扩大旅行社业务开放,增加经营出境游外资旅行社数量;支持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外资合资旅行社经营大陆居民出国(境)(不包括赴台湾地区)的团队旅游业务;允许3家台资合资旅行社试点经营福建居民赴台湾地区团队旅游业务。

  在此之前,国家旅游局已下发了《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旅游业开放的意见》。其中提到,支持平潭离岛旅客购物免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落地。在福建自贸区内扩大旅行社开放,支持外资合资旅行社经营出境游业务,支持台湾合法导游、领队经培训换证后在自贸区所在设区市执业。

  为推动自贸区旅游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福州市还曾向各旅游企业征求如何做好自贸区旅游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并让各企业提出制约本企业及福州市旅游业发展的负面清单。

  目前,福建省各级旅游部门已针对新政开展相关的试点工作。为了满足台湾导游领队落地培训换证和台湾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证的需求,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厦门海峡两岸导游领队培训基地已成立,福州、平潭两个片区也在积极推进旅游人才培训基地挂牌。

  同时,福建自贸试验区内已有多家企业陆续申报在区内设立台资合资旅行社,还有多家省内旅行社已表明意向,将首次面向台湾招聘导游领队、外语翻译导游等旅游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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