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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瓶费真夸张:四季酒店一罐可乐200元

2014-03-11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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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前期市民的反映,记者携手大申网“申诉台”联合晨报律师团,选取了10家餐饮企业,逐一走访,以实录的形式记录下各家企业对待“禁止(谢绝)自带酒水”这一霸王条款的态度。

  在威斯汀大饭店,无论自带什么酒水都要收200开瓶费,但记者“搞一搞”后,服务生同意免收开瓶费。

  半岛酒店小票上注明300元开瓶费
  最高法明确“禁止自带酒水”是霸王条款
  记者暗访沪上多家星级酒店发现开瓶费仍普遍存在
  2月12日,最高法明确表示:“禁止自带酒水”违反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然而,距最高法表态近一个月,记者调查发现,沪上不少餐饮酒店依然我行我素。
  根据前期市民的反映,记者携手大申网“申诉台”联合晨报律师团,选取了10家餐饮企业,逐一走访,以实录的形式记录下各家企业对待“禁止(谢绝)自带酒水”这一霸王条款的态度。
  [高档餐饮企业]
  ●四季酒店
  经理:不收费被发现后倒霉是自己
  这家五星级酒店,伫立在威海石门一路路口已经12个年头,“辣妹”维多利亚、F1车手舒马赫都曾经下榻。
  记者拨打中餐厅四季轩电话,接听的是餐饮中心。对于能否自带酒水,对方的回答是“可能需要收一下开瓶费,按酒的种类和品牌来分的,最低开瓶费200元。”至于具体怎么定价不是很清楚,便为记者转接到了中餐厅。
  而接电话的服务生给出的答案不一样,他们不收开瓶费,收的是“酒水服务费”。“200元一瓶,因为场地、酒杯的使用,我们工人要洗杯子,所以是统一的200元一瓶,不管酒的种类。”服务生还补充,软饮不能带。
  3月6日晚上,记者进入了2楼的四季轩。餐厅主色调为棕黄色,景观鱼缸放置在侧,背景音乐循环着《夜上海》、《给我一个吻》等老歌。客人不多,除了包厢内一桌,大堂只有4名食客,跟服务生的数量相当。
  点单后,记者询问:“我带了一瓶红酒,可以喝吗?”
  “要收服务费的。”拿着菜单的男士说。
  “不收可以吗?”
  “这是酒店规定的,不是餐厅规定的,我也没这权力。”原来这位男士是餐厅经理。
  “那多少钱呢?”
  “200元一瓶,不管好的差的(酒),茅台也是200,有人带啤酒也是200。”
  “那带可乐呢?”
  “也是200。”他果断地说。
  记者噗嗤一笑。经理透露了一个可以变通的方法:“在我们这儿点一瓶,自带一瓶是不收费的。比如点一瓶红酒,自带一瓶红酒不收费,因为相当于酒杯是继续用下去。点饮料,再带饮料可以的……”
  面对记者的交涉,经理为难地表示,以前发生过不收费的情况,被发现后倒霉的是他。
  想要喝这瓶红酒,记者只得同意支付200元“酒水服务费”。
        在买单时,小票上明明白白写着“开瓶费200元”,而且这200元还要再支付15%的服务费。当记者索要这张小票时,经理复印了一份交给记者。服务生很实惠地告诉记者,茅台还是自带吧,酒店买要四五千,只花200元合算,其他酒建议还是在酒店点。
  ●半岛酒店
  带开过瓶的红酒也要收300元
  2009年开业的上海半岛酒店,是香港上海大酒店集团在内地的旗舰酒店。闻名遐迩的香港半岛,开到上海后也是要价不菲,从动辄60元的停车费便可洞悉。
  那么半岛酒店禁止自带酒水吗?如果允许带,要付多少钱?记者选择了艾利爵士餐厅一探究竟。
  记者先是电话询问能否自带红酒。接电话的服务生说可以,但是开瓶费300元一瓶。“红酒300元,烈酒500元,1.5L的红白葡萄酒是600元。”原来是这样细分的。
  如果在西餐厅自带白酒怎么算?“按烈酒算,500元一瓶。”
  如果红酒已经开过瓶了,带来就不用开瓶费了吧?“还是要收的。”
  这就不叫开瓶费了吧,不需要你们开瓶啊。“自带酒水都要收的,外面都是这样的。”电话那头,服务生说。
  3月7日中午,记者来到艾利爵士餐厅,提出要喝自带的一瓶红酒。服务生答,要收开瓶费,300元。
  “现在不是所有的饭店都不收开瓶费了吗?”记者问。
  “我们收的。”服务生还强调,碰到特级酒庄的酒,开瓶费会再增加。
  记者同意后,服务生送上了两个高脚杯,开红酒,将木塞置于小托盘送上餐桌,试酒,倒酒。除了醒酒,过程倒是还算完整。
  酒单上的红酒,最便宜的一瓶520元,最贵的1350元。酒单上也只注明了“以上价格均为人民币并加收15%服务费”,并未提及自带酒水需要开瓶费,而餐厅里也没有看到任何标识。
  买单时,两人用餐516元,而开瓶费竟然要300元,并加收15%服务费。记者注意到,客用小票上中文版写着“开瓶费\Corkage(译:拔瓶塞)”,而紧接着的是英文版明细,写的是“Misc.(译:杂项)”。
  ●外滩华尔道夫酒店
  自带69元的酒,开瓶费150元
  华尔道夫酒店系列是希尔顿全球的最顶级奢华品牌,属于超五星酒店定义。上海外滩华尔道夫,位于中山东一路2号,是中国也是亚洲第一家华尔道夫品牌酒店。
  记者挑选了蔚景阁中餐厅,自带69元一瓶的廉价红酒,和从便利店12元买来的一罐啤酒,“厚着脸皮”勇闯“超五星级”餐厅。
  在电话订位时,记者咨询自带酒水事宜,餐厅服务生说自己带酒需要收开瓶费。至于具体的收费标准,等候10秒钟后,由另一位服务生代为解答。“目前为止是不允许自带酒水,如果您硬要带,也是可以的,要相应地收些费用。自带一瓶红酒收300元;茅台在餐厅的售价是 5000多元,自带要收350-400元。”
  3月9日晚,记者来到华尔道夫5楼的蔚景阁。无论是进入酒店外滩大门,还是乘电梯上至5楼餐厅,记者都没有看到关于禁止自带酒水的标识。翻开菜单,也只印有“收取15%服务费”的字样,没有任何关于禁止自带酒水的内容。
  入座后,记者拿出了一瓶红酒,询问服务生:“我带了一瓶红酒想喝,可以吗?”服务生说,这要问一下经理。
  1分钟后,经理来了,他面色庄重:“酒的话,我们不允许带。如果您要开,最少是300块。”
  记者争辩:“你的开瓶费,比我的酒还贵,这样收费不合理吧。”
  经过约3分钟的交涉,最终以150元“成交”。
  一杯红酒下肚,记者又从包中取出了一罐啤酒,摆在餐桌上。记者招招手,叫来了服务生,指了指桌上的啤酒。服务生会意:“把酒打开是吗?我去给您拿个杯子,稍等一下。”且慢,要收费吗?服务生笑着答:“这个就不收了,因为红酒已经收了。”
  “如果我单独带一瓶啤酒来喝,要收多少钱呢?”服务生表示,不清楚,要去问一下。
  这次来的还是经理,他没有明说价钱,而是拿来酒单,指给记者看,“按照上面最低的啤酒价格收费。”
  在酒单上印着的,最便宜的一瓶啤酒是“青岛经典48元”。
  买单时,服务生递来明细小票,上面写着“青岛经典48元”和“圣培露750ml98元”。记者好奇,这两项费用哪儿来的?服务生解释,“因为开瓶费应该是300元,但是经理给您打折后150元,键盘上没有这个标价的按钮,只好这样凑150元。”追问之下,记者了解到,键盘上固有的开瓶费标价有两个,一个是300元,另一个是500元(白酒专用)。
  ●威斯汀大饭店
  200元开瓶费“搞一搞”可以免
  在五星级的上海威斯汀大饭店,5楼的水晶苑中餐厅,记者花了1分钟时间商量,200元的开瓶费就给免了。
  入座后,记者先询问服务生,能喝自带的啤酒吗?他抿着嘴笑:“可以,喝吧喝吧,我给你拿个杯子。”转身就要去拿杯子。
  记者叫住了他,“我还带了红酒,可以吗?”
  服务生站住了,“红酒就要收费了,开一下200块钱。”“我这酒才100元啊。”“不管酒的价格。开啤酒无所谓的。”“那茅台呢?”“一样的,一瓶200。”
  “现在新闻说可以自带酒水了,要不就算了吧。”“……你为难我了。”他尴尬地笑。“这是威斯汀规定的吗?”“对的,外带酒水要收费。”“就别收了吧,新闻都有了,好吗?”
  “你都这么说了,我只能答应你了。”他松口了。“你要不要跟你们经理请示一下?”面对突然的变化,记者问。“没关系,我帮你们开吧。”
  一会儿,服务生拿来了酒杯和开瓶器。记者问他会被经理骂吗?他说,“不会的,客人为主。”
  记者追问:“你们店堂有告示禁止自带酒水吗?”
  “一直就这么规定的,像路边小饭店都贴着‘不准自带酒水’,我们这里肯定也要的。”倒完酒,服务生便离开了。
  买单时果然没有开瓶费,服务生在一旁说“我答应了您不收开瓶费,肯定不收”。
  [记者手记]
  是时候拔掉这颗“霸王钉”了!
  有些事情,就是这么荒唐!当我们的消费选择权就这样被剥夺时,他们竟是如此地理直气壮。
  尽管,最高法已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是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但条款之于大量餐饮企业形同虚设。
  个别消费者提出质疑,却不得不面对无店可选的尴尬,甚至是店员的嘲弄:你看看哪家餐饮酒店不“禁止(谢绝)自带酒水”,你就拎着酒去吧?
  尴尬与嘲弄的背后,实际上是餐饮企业对酒水暴利的贪婪。一瓶酒的价格,动辄价差一倍,甚至数倍。
  从某种意义上讲,对于这个已经争论多年的老话题,最高法2月12日的表态,不过是对原有法律适用问题的一次重申而已。没想到,消息一出,仍引发消费者奔走相告,足见大家胸口的这口恶气已积压多时。
  只是,面对最高法的这番表态,当“禁止(谢绝)自带酒水”变得“于法不容”以后,不少餐饮企业和利益攸关方,又开始忙着论证其“于理有据”。
  最常听到的一个论据是,自带酒水事关食品安全。既然如此,那动辄几十元、数百元的开瓶费,又该做何解释。一边拿食品安全做挡箭牌,一边干着 “只要交钱就可以开瓶”的勾当,这不是自打耳光吗?
  另一个论据是,认为“餐饮行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餐饮酒店禁止(谢绝)自带酒水,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那么,当近乎整个行业都毫无道理地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时,这还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吗?
  最近,又出现了第三种声音:在严查酒驾、商务宴请减少的当下,餐饮企业已经很不容易了,很多企业都亏损了。显然,这样的辩解是苍白的,因为,“以用户为中心”是市场亘古不变的逻辑,没有那一家不尊重消费者的企业能成为百年老店。
  令人高兴的是,不少餐饮企业已意识到这一点,主动去除了“禁止(谢绝)自带酒水”这一陋习陈规,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尊重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不过话说回来,守法本就应该是一个企业经营的底线,自带酒水本身就是消费者应有的权利,不应该被无端剥夺,而这恰恰也是我们今年“3·15”想要达成的目标:在上海,我们期待邀您一起,拔掉“禁止(谢绝)自带酒水”这颗钉子。
  “店有店规,家有家法”
  3月6日晚,泰妃阁虹口龙之梦店。记者自带酒水,前往这家餐厅用餐。从服务员到经理,历经3次“交锋”,依然没能免掉一瓶酒30元的服务费。
  泰妃阁菜单的最后一页,醒目地印着温馨提醒:“本店谢绝自带食物及酒水”。面对“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霸王条款的争辩,这家餐厅的经理则表示,“店有店规,家有家法”:“您可以选择不在这里用餐,也可以选择不在这边喝酒!”
  第一次“交锋”
  “自带酒水要收服务费”
  3月6日晚,周四,泰妃阁虹口龙之梦店。
  虽然不是周末,但当晚5点20分,这家店门口的凳子上已经有6桌人在排队了。
  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郑祺律师和朋友以及记者,带了一瓶五粮液、一瓶红酒,被安排在进门左手边第一张餐桌。一名女服务员看到自带的2瓶酒后,提醒说:“你好,这边要收服务费的。”“什么服务费?”郑祺问。“比方说我们要提供酒杯。”服务员解释。
  “我们如果喝饮料,你们也要另外收服务费吗?”“不用,但这是您自带的酒水,酒水是要收的。您要是带果汁,无所谓的。”
  “如果我点你们的酒,你们不提供酒杯吗?”郑祺问。“提供呀!”服务员回答。“那你提供酒杯,也要收酒杯服务费吗?”郑祺继续问。
  女服务员不再回答,转身走了。
  第二次“交锋”
  “收服务费肯定有点道理”
  几分钟后,一名男服务员走过来,解释说,之所以要收服务费,是因为“我们这边酒水杯都是酒水商的,所以要适当地收一点服务费”,“两瓶收你50元,红酒20元,白酒30元。”
  他继续解释,如果想要不收服务费,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必须在店里再点酒:点一瓶白酒,就不收自带的一瓶白酒的服务费;点一瓶红酒,就不收自带的一瓶红酒的服务费。
  “你这不是强迫我们消费吗?我自己带酒,就是为了不再点酒。我来这里用餐,就是消费了啊,你这等于是强迫我买你的酒。”郑祺说。
  “你们既然出来吃饭,也不会在乎这几十块钱,吃得要舒服一点,对吧?”男服务员说。
  “倒不是在乎钱,而是在乎有道理没道理。”郑祺说。
  “肯定有一点点道理的。”男服务员指着菜单最后一页,醒目地印着温馨提醒:“本店谢绝自带食物及酒水”。
  “这个属于霸王条款,你知道吧?”
  男服务员没有回答,只是问“您看这样(指收服务费)可以吗”?“那这个费用能打印出来吗?”
  “这个酒水费啊,我给你打印到一起,打到菜里,可以吗?”“这个怎么可以呢。这个不行。”郑祺拒绝了。
  男服务员随后说:“噢,这个服务费是给酒水商的,发票上打不出来的。”
  第三次“交锋”
  “哪家能自带,你拎酒去”
  随后,一名自称“经理”的工作人员赶过来。
  郑祺再次询问:“服务费不收,这个酒就不能开?”
  此前的那名男服务员再次肯定地回答:“对。”
  前来点菜的女经理则笑着说:“你说你们……下次,其他客人直接拿菜进来,我直接帮他烧烧,拉倒了,我们做餐饮的,这个大家都懂得,也没收你们多少,只是象征性的。”
        “现在都已经有规定了……”郑祺还想再争一争。
  女经理马上回答:“那好呀,那你就不要在我这边开了呀,没关系的呀,我们这里谢绝自带酒水。你们不开,我们不收你钱,我们谢绝自带酒水。30块钱,说句不好听的,我们也没收你多少钱,象征性的。”
  “等会,刚刚说20元,现在你过来要30元了?”
  “我们这里没20元的,不信你看看我们电脑里。要不你们就不要喝了,你们就自己点或者怎么着的,或者去外面哪家能自带酒水的……你现在拎着两瓶酒去哪家,人家也会说话的,大家都是开门做生意的,我也没说收你100元、200元的,狮子大开口,对吧?我们不为难你们,你们也不要再为难我们,真是的。”女经理有点急了。
  “不是为难你们,这个首先是你们为难我们。”郑祺说。
  “这个店也不是我开的,我也是给人家打工的,店是我开的,你随便喝好了。”女经理说。
  “这是公司统一的规定,还是你经理做的规定?”
  “这不是我这个经理做的规定,我也是给人打工的,店有店规,家有家法。这不是我说了算的。不好意思,您点菜吧,杯子都给您上了,真是的。”女经理开始催着点菜。
  “这是你们老板规定的,我不为难你,我到时为难你们老板。你等于强迫我们,就是要收这费用,对吧?”郑祺说。
  “我没有强迫,大家都是自愿的,您可以点,我们这里也有红酒,也有白酒。”女经理寸步不让。
  “没自愿啊。我们自己带酒,就是不想被宰一刀,现在都有规定了,可以自带酒水……”郑祺说。
  当晚8点多,用餐结束后,在餐厅打印给客人核对的明细单上,与酒水有关的30元消费被冠名为“服务费”。在随后打印的发票上,这30元“服务费”,与点菜的花费一并计入了总账,丝毫看不出这笔费用是酒水的服务费。
  ●港丽餐厅宏伊店
  三八节省50元开瓶费
  3月8日晚,港丽餐厅宏伊店。
  记者拎着一瓶红酒、一罐啤酒,领号排队。餐厅门口负责叫号的服务员表示,自带酒水是要收开瓶费的,每瓶50元。
  坐下点菜后,记者问“这里可以带酒吗”?
  女服务员回答:“不好意思,这里不可以带酒的。”“但已经带来了,怎么办?”
  在向餐厅负责人请示后,这名女服务员随后以近乎背诵课文的方式跟记者解释:“您好,您这边今天带了酒,我们可以让您喝,但您喝了有什么问题,我们不负责任的。您下次尽量不要带酒,因为我们是开餐厅的嘛。我们主任说,今天也是节日,就不收了。”
  ●苏浙汇大连路店
  免费,但建议不自带酒水
  3月4日晚,苏浙汇大连路店。
  在来之前,记者先致电苏浙汇统一订餐电话,被告知“因牵扯到食品安全的问题,是不建议自带酒水的”,但具体情况需要咨询门店。
  当晚6时许,记者带着酒水抵达大连路店:“我们自己带的红酒可以吗?”“几啤狈裨蔽省!傲狡俊!薄八奈宦鹕以。”服务员说。“开瓶是免费的吗?”“免的呀。”服务员点头确认。
  ●小南国正大广场店
  “禁自带酒水”已遮挡
  3月8日中午,小南国正大广场店。“自己带酒可以吗?”记者问。“可以。”服务员答。“要收服务费吗?”“不用。”
  记者注意到,在小南国酒水的菜单上,原本每页最下方都有一行提醒“本店谢绝自带酒水饮料,谢谢合作”,现在都已用双面胶贴起来了。
  ●俏江南中山公园龙之梦店
  允许自带酒水且免费
  3月7日中午,俏江南中山公园龙之梦店。“自带酒水可以吗?”记者问。“可以。”“要收开瓶费吗?”“不用。”
  ●望湘园宏伊店
  可自带酒水,开瓶免费
  3月8日晚上,望湘园宏伊店。“可以自带酒水吗?”记者问。“可以的。”服务员答。“要收服务费吗?”“不用。”服务员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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