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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变身”旅行社,属于违法行为

2012-09-03 来源:欣欣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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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市的各类院校陆续迎来了大批新生,许多陪同而来的学生家长也想利用这次机会一睹滨城美景。某些学校为迎合家长意愿,主动组织并安排他们参加大连一日游。表面看,这似乎只是一种简单的旅游操作,其实却暗藏各种隐患...

   我市的各类院校陆续迎来了大批新生,许多陪同而来的学生家长也想利用这次机会一睹滨城美景。某些学校为迎合家长意愿,主动组织并安排他们参加大连一日游。表面看,这似乎只是一种简单的旅游操作,其实却暗藏各种隐患。

  40多名家长被甩路旁

  近日,市旅游质监所接到一起参加旅顺一日游的投诉:40多位游客因不愿参加自费项目,竟然被车上的所谓“导游”扔在了路边,无助和气愤之下,他们拨打了旅游投诉电话进行维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时发现:这些游客都是送孩子到本市某一学院报到的家长,该学院组织家长们旅游并安排了车辆和接待的工作人员。

  这种看似方便家长的举动,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学院未通过合法手段组织进行旅游活动。最重要的是院方无法为家长们提供旅游安全保障,因为学院没有与有资质的旅行社合作,也没有与家长签订旅游合同。

  据市旅游质监所负责人介绍,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每逢寒暑假时,各类院校组织学生出国游学,实质就是变相的旅游。许多家长只想到孩子可以出国体验外国式教育、开阔眼界,却忽略了这也是一种旅游形式,需要有合法的旅行社提供人身财产保障。

  出游请选正规旅行社

  针对上述情况,市旅游质监所特别提醒:出游一定要选择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即两证俱全的正规旅行社,谨慎对待学校或类似机构组织的各种名目繁杂的旅游活动,如在旅游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及时向组织者追究相应责任。游客在缴纳团款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目前我市旅行社使用三种旅游合同文本,分别是:国家旅游局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我市旅游局和工商局监制的《国内旅游合同(2009年版)》和《一日游合同(2009年版)》。合同、收据及相关资料要保存好,这些都是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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