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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婺源景区村民与旅游公司谈判后其儿子却被捅

2011-08-29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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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婺源从穷乡僻壤变为中国最美乡村,这10年间村民与景区经营者的纷争不断,核心都是利益分成。

江西婺源李坑景区,一位船夫划着游船从河道上经过

江西婺源李坑古村

婺源油菜花田

婺源景区风波:村庄蜕变10年记

从穷乡僻壤到“中国最美乡村”,婺源的村庄旅游开发不过10年。村民与景区经营者的纷争,10年间此起彼伏,核心都是利益分成。这一轮风波,集中在旅游东线上的几个核心景点,李坑、汪口和江湾。村民的抗议方式,还是封堵景区入口的老一套。只不过,随着婺源旅游经济格局从民营资本的单点开发,转变为县政府主导的旅游集团资源整合,村民们的议价能力,在14个景点打包180元的通票制下不堪一击。汪口和江湾现已陆续开放,至于为首的李坑,村民持续一个月围堵景区入口的代价,是彻底闭门整顿,拆除违章建筑,进行“景区综合整治”。

主笔◎王鸿谅

从谈判到围堵

正午的阳光无遮无拦,临水的正街上,偶尔冒出几个结伴的少年或孩童,细碎的说话声和他们的影子一起路过。店铺大都关门落锁,开了半扇门的,主人家也自行午睡去。李坑村的时间,仿佛被倒拨回还没有搞旅游开发的10年前。村民叶观欣在自家茶楼看着电视感叹,“多少年没有这样清净过了”。

一开始,是李坑的村民自己选择了闭门谢客。就在村子中心的申明亭里,村民们商议过好几次。这个土木建筑,建在村中两条小河交汇处的唯一开阔地带,历史上就是村民聚会的场所。如今宗祠力量早已瓦解,申明亭和周边的空地,功能更像城市里的广场。他们最终下了决心,达成攻守同盟,聚集到村口的景区大门阻拦游客,团队和散客都不放行。如果不算翻山的小路,景区大门是出入李坑的必经之路。每户轮流派出人手,以老人和女性为主,平均每天有100多人参与。这种“非暴力不合作”,持续了整整一个月,从7月13日一直到8月13日。

村民的不满,并非针对游客,而是景区的经营方婺源旅游公司。双方关于门票收益分成的多次谈判无果后,村民选择了这种方式来抗议。“谈判从今年初就开始了。”李坑村民五组组长李喜进向本刊记者回忆,“村里大小开了16次会,有些会本来跟旅游没关系,但每一次会,最后都有人提出门票分成的事情。全村8个村民小组,每个组都派出了村民代表,跟旅游公司的谈判也不止一次了,镇里的领导也出面了。”

村民们的意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按比例计算,要求门票收益分成增加到21%,这个比例有据可查,来自李坑村10年前与投资者签订的首份合作协议。2001年签订协议的时候,投资方还是私营业主叶如煌,协议中定下了村民门票分成方式:前10年每年19%,后10年增长到每年21%。这份协议经过两次变更,但最终确定下来的村民收益比例没有变化。“到2011年9月18日,就刚好满10年。”李喜进说,“所以村民的分成就应该按21%计算了。”另一种是原收益的翻倍计算,每人每年2460元。李喜进解释:“在李坑单点门票还是30元的时候,按照每年19%的比例,村民按户口人头分到的钱已经是每人每年1230元。”2007年新组建的婺源旅游公司,取代叶如煌,成为李坑和其他13个景点的统一经营者。“李坑的门票从30块一下子涨到60块,但分给我们的钱没有变。后来又开始搞180元的通票制,但是李坑的单点门票还是60元。既然这样,就算不按叶如煌定下的21%的比例,再怎么说,给我们的钱也应该翻倍。”

本来村民的门票分成是每季度结算发放一次。可是今年,年初开始谈判后,钱就一直没有发下来。“每次开会,领导都说,不要着急,等一等,正在研究。”李喜进回忆,“婺源旅游公司只同意增加200元,就是1430元,我们当然不能接受。拖到今年6月份,各村民小组再开会,已经让步了,每人每年1800元到2000元就可以了,不想再耗了。镇上的洪书记答应我们说,1800元可以接受,但他不能做主,还要跟旅游公司协商。”李喜进说,他记得很清楚,“洪书记是6月23日开会的时候说的,第二天,村民代表就到秋口镇政府去跟旅游公司开新的谈判会”。

可是6月24日的谈判会上却出现了新状况。“旅游公司的人连1800元都不同意,还在黑板上列了数字算给我们看,说李坑的平均票价是13元,人均分成最多每年1600元。这根本不对,就按他们提供的数字,平均票价也应该是17元,人均分成每年2308元。”村民代表叶进宝告诉本刊记者,“我们指出来后,旅游公司的人不说话了,赶紧去擦黑板,我就跟他们说,不用擦了,我已经用手机拍下来了。”谈判没结果,但数字不对的消息,“全村人都知道了,原来只是怀疑数字有假,现在有了根据,事情越来越大了”。紧接着又发生了一桩凶案,6月25日晚上,5人闯入叶进宝家,把他儿子揍了一顿,捅了两刀,还撂下了语带双关的警告。这个男孩才高三毕业,高考后正在家里休整,与人素无仇怨。到了这地步,村委会和镇上的干部们深夜上门安抚也没用了,村民们决定使用围堵景点的杀手锏——他们谈判经验中最熟悉的方式,旅游开发以来的10年间已经实践过多次。

从村庄到景点

李坑真正意义上的旅游开发,从2001年开始。第一任经营者叶如煌是婺源本地人,当了16年的乡镇干部,辞职下海前是高砂乡副书记。他向本刊记者回忆说:“当时婺源的旅游才刚起步,主要是自然风景游,古村旅游还没开始。以前的交通不行,比如灵隐洞,现在从县城过去半个小时,那时候要两三个小时。2000年县政府的领导找到我,要求我来牵头搞旅游开发。我就去安徽西递和宏村考察,回来写了一个报告,思路是婺源要搞整体开发,组建县里的国有控股公司,把已经开发的自然景点和跟旅游相关的产业,比如国有宾馆都整合起来,向银行融资。但是县里的意思,还是先搞民营开发,政府只是监管和辅助,做一些推介。那我就选择了下海,自己来搞,先承包了县里的金牛宾馆,接着到李坑考察,看中了那里。”

李坑像一幅传统徽派建筑的山水画,两条小河在村中交汇,临水而建的房屋,各家门口用木板搭出过河便道,一派小桥流水人家的古意。“李坑的优势,说白了就是‘落后优势’。”叶如煌感叹,“村里为什么还保留了这么多老房子,就是因为穷。90年代,从李坑到县城的路只到河对岸,下了车还要坐船才能进城。乡镇干部以前去李坑,是要自己带饭下去的,村民自己都揭不开锅,谁会做饭给你吃?做了你也不好意思吃。”

叶如煌说他从2000年就开始跟李坑村谈合作,但当时的村委班子不愿意。“村里想自己搞,事实上,他们从1998年开始已经在搞,但就是搭个栏杆收门票。门票开始是2块,后来涨到5块、10块,这个钱村民分不到,都归村委会。”最后,还是秋口镇政府出面,以免掉村支书李端明的方式,才让村委会让步。为什么李端明那么坚持村委会自主经营?新任支书陈刚泉2001年到任之后才明白,“当时村委会还负债20多万元,农业税时期,税费收不上来,村干部贷款垫付的税费加起来就将近10万元”。

2001年9月12日,叶如煌和村委会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合作经营期限是20年,从2001年9月18日到2021年9月18日。这份协议长达5页,对于双方的合作方式、权利和义务做了细致规定,不仅明确提出了门票收益按比例分成——前10年,村里占40%,后10年增加到45%;对于村里的分成还做了更细致的约定——60%应用于参观户分成和村民公共事业及福利,具体构成是前10年镇政府2%,村委会14%,村民19%,景点参观户共占5%;后10年,镇政府2%,村委会16%,村民21%,景点参观户共占6%。这样的分成协议,即便放到10年后来看,也具有示范意义,不仅兼顾了各方利益,而且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村民利益,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契约精神。

这份协议,叶如煌说他费了很多心思。“我搞了16年乡镇工作,村里的事情太清楚了,后来去西递考察,更加意识到,这种古村旅游,还是要以当地老百姓的利益为主。我们这里闭塞、贫穷,一开始老百姓是比较愚昧,只能看到眼前利益,但绝不能因此就去愚弄他们,等到时间长了,老百姓觉得受骗了,迟早就会出问题,而且是长期的大问题。”关于旅游开发,他有更深入的思考,“如果老百姓的利益能得到保障,在旅游中公平的共同受益,其实解决的是农村发展的问题,这应该也算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方式吧”。

“我把这个协议拿出来,秋口镇的领导都惊呆了,他们根本没想到我会这样做,留给村里的分成比例这么高。”时隔多年,叶如煌回忆起来还是难掩自豪,“当时整个婺源,那么多民营资本介入旅游,像我这样的协议,找不到第二份。你看村里的分成,除了总比例,我还做了具体规定,为什么这样做,就是怕村民的利益受侵害。我把数字都给他们写清楚,这样,经营收入一出来,村民就能自己算出来该拿多少钱,不会被克扣和蒙骗。”

可是,这份协议太超前了,村民并不理解这是对他们利益的保护,他们并不看好旅游的长远景象,而是紧盯着眼下的农业税费。税费改革前,这是农民们最大的心病。他们拒绝比例分成,希望分成能以经营者代缴农业税费的方式实现。2001年,李坑全年的门票收入不到10万元,而当年的村里的税费就有9万多元。“当年也跟村民谈了好多次,我跟他们说,目光要长远一点,不要后悔,但他们还是坚持。那我只好让步。”叶如煌指着合约上“根据村民意愿”的字样强调,“你看,我在合约里保留了所有的分成比例,但是新增加了一条,就是村民利益分配(头10年19%、后10年21%),‘根据村民意愿’一年一次分配如下:第一个五年由乙方代缴李坑村民所交纳的税费,指农业税、农特税、屠宰税、镇村统筹提留等。第二、三、四个五年,在第一个五年的基础上由乙方分别补偿村民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不足或剩余部分由乙方处理。我是乙方。这样,村民才觉得公平了。”

成为景点的李坑村,在慢慢改变。村里的财富格局在改变,商业竞争对传统民风的改变和冲击,也显现出来。陈刚泉只在李坑当了3年村支书,从2001到2003年,刚好是李坑旅游起步的时候,他告诉本刊记者:“村里的变化越来越大,好多人都掉在了钱眼里,就是我在的时候,村里就发生了一件事,一对亲母女因为摆摊做生意发生了纠纷,女儿叫人掀了妈妈的摊子,这像什么话呢。”

乡村契约的变异

现在李坑的村民们一致念起叶如煌的好。“比起来,叶老板还是不错的,给村里做了很多实事。”村民组长李喜进说,“他两年之内就投了300多万元进来,花了很多钱改善村里的环境,进村的水泥路是他垫付钱修的,村里的自来水也是他在的时候搞的,还有那些老房子改造,这些变化,我们都是看得到的。”最重要的是,叶如煌给了他们利益分成的启蒙,19%和21%这两个数字,虽然他们当时不以为然,但现在已经成为维权的依据。

客观地说,李坑的村民们并不是那么具有契约精神,他们太容易被眼前的利益所左右。2002年,李坑的门票经营收入就从10万元增加到了100万元,村民们果然后悔了。为了改变合约,他们第一次使用了围堵景区的方式。老辈的村民还记得:“没想到旅游会发展那么快,确实后悔,觉得吃了亏,2002年底的时候,把景区堵了15天不让人进。”虽然叶如煌早有预料,还是难免生气。即便如此,2003年2月,他还是做出了让步,和村民签了一份新的补充协议,也是按照他们的意见,新分成方式是包干,从2003到2021年,从每年30万元开始,以5万元为一个档期,以三五年为一个档期逐渐增加,到2021年的最后一个5年,增加到45万元。签了这个协议,叶如煌还是相信,村民依旧会后悔的。“他们以为2002年的旅游人数,就是李坑村能达到的极限了,其实整个婺源的旅游高峰,还远远没有到来。”只不过,那个时候,他怎么解释,村民们是不会相信的。

新协议履行不到1年,村民又反悔了。在2001年的合约里,叶如煌就明确规定,同意村民负责监票,这样公布收益账目的时候才有公信力,村民也能确保自己的利益。这本来是好事,可是当门票从10元逐渐增长到30元,游客量同时迅猛增加的时候,这又成了滋生具体不满的源头,村民们自然忍不住算账,觉得自己又吃亏了。于是,故技重施,以围堵景区的方式来谈判。“是很烦人,那也没办法。”生气之余,叶如煌说他也愿意理解村民们的难处,“这个地方穷惯了,老百姓是目光短浅,不看到实际效益,他们是不相信你会替他们着想的,也不能只怪他们。”于是,2004年4月双方再次签订的新合同,放弃包干制,重新回到按比例分成的方式。

与2001年的第一份协议相比,村庄分成的总比例降低了,前10年从40%降到31%;后10年从45%降到33%。但是村民的分成比例没有变,还是19%和21%,景点参观户的比例也没有变。改变的主要是村委和乡镇的分成比例:镇政府从2%增加到8%,村委会从14%和16%降到4%。叶如煌承认,这是对村庄屡次违约的惩罚,他希望村民能够借此吸取教训,尊重合同的契约精神,但他也不愿意将惩罚落到具体的村民个人头上。形同虚设的村委会因此要承担最大的责任,分成比例锐减,而镇政府越来越多地参与到村庄事务的管理,也在处理纠纷的时候起了重要作用,所以分成比例增加。

第三次改变合约后,叶如煌和村民们相安无事。可是这平稳不过3年,又出了新问题,这次,要毁约的不是村民,而是婺源县政府。到了2007年,婺源县政府班子突然转变了思路,从之前鼓励民营资本单点开发,变成要组建一个统一的旅游公司搞资源整合,而且选定了主持大局的投资者——三清山旅游公司的董事长陈斌。像叶如煌这样的单点投资者们有且只有两种选择,带着景点评估参股,或者卖断退出经营,但是参股还必须陈斌同意。

为什么是陈斌?婺源的单点投资者们很多并不接受。彩虹桥景点的经营者樊鹏仁向本刊记者回忆说:“陈斌当时在婺源也投资了两个景点,灵岩洞思溪延村,门票加起来五六十块,但他的经营并不好,两个点的收益还没有我彩虹桥一个点多,我的门票才20元。”樊鹏仁以前是工厂子弟学校的老师,工厂倒闭他下岗,从2000年开始,2万元起家开始做旅游。他说:“彩虹桥是清华镇政府的资产,以前一直由政府经营,门票10块钱,但游客很少,彩虹桥以前就是个通道,1年不到2000人,连维护费用都不够,所以政府就公开招标,希望把彩虹桥变成民营。谁愿意一次性付最多的租金,谁就能中标,我签了10年,交了6年租金,东拼西凑了17万元。当地人都看笑话,觉得我不可能赚到钱。结果,刚刚有一点起色,镇政府就后悔了,让我重新签约,从10年变成30年,投资额从20万元增加到300万元。”就这样,到了2007年,他同样没有选择权,他不想卖,但对方不同意他参股。“政府部门出动了20多人的小组,从环保工商税务各个层面来查我,天天查,最后只能卖。”

叶如煌选择了退出。他的两个景点,文公山和李坑,加起来才评估了2580万元。叶如煌并不愿意卖给陈斌,于是在县政府的主持下,用了一种复杂的转卖方式,先由叶如煌把两个景点卖给大鄣山旅游公司的吴向阳,吴向阳是与陈斌合股经营,再由他们相互签订协议。吴向阳和陈斌之间的协议,叶如煌没有见过,但是,他跟吴向阳协议里,特意注明之前和村民约定的权利义务是一同转让的,这也意味着,村民19%和21%的分成比例是不许变的,这是他能为李坑村民尽的最后努力。一直到2007年,叶如煌跟村民定下的分成协议,在婺源都是独一无二的,跟李坑挨着的两个景点,汪口和江湾,村民的年均分成每人每年不到200元。所以也有不少投资者背后责怪叶如煌“坏了规矩”,但叶如煌很坦然:“还是那句话,不能因为村民一开始愚昧,就去哄骗他们,不能共同受益,迟早要出问题。”

逆转的局势

新的婺源旅游公司2007年正式成立,县旅游局副局长葛健出任执行总裁。新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个举措,就是景点门票不同程度的提价,其中李坑从30元涨到了60元,但是支付给村民的分成并没有增加。3年没有抗议的李坑村民,重新围堵景区。“那一次规模是最大的,第一天出动的村民就有300多人。”一位村民回忆,“后来的场面才吓人,警察列队进村,见人就打,抓走了4个人。”

李坑村民这次才意识到,与叶如煌的经营时期相比,现在的情况已经不同了,他们最有效的抗议方式已经失灵。欺软怕硬还是能屈能伸,只是不同角度的形容词,但实际状况就是,李坑村民在抗议无果后,接受了现状,依旧按照叶如煌时期30元门票的收益分成。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等待着10年期满之后的改变契机,从19%增加到21%。于是就有了今年7月到8月的持续围堵。

村民们内心其实越来越忐忑,一个月已经超出了他们的预期。自从2009年3月1日,婺源公司开始实行14个景点打包180元的通票制后,个别景点的关闭,根本影响不了婺源公司的整体收益。婺源的通票很奇特,这张5天有效的票必须跟本人的指纹一同使用,转让无效。虽然这一次一同抗议的包括旅游东西线上的3个村庄,李坑、汪口和江湾,但后两者并没有闹的依据,他们从来就没有机会跟投资者签订一份公平的合同,也从来没有享受过比例分成。所以,这两个村庄的抗议迅速被平息,只剩下了李坑。

在围堵的同时,李坑的村民代表还在跟婺源公司的人谈判,一个村民代表回忆:“8月8日的时候,村民们拿出了新方案,也不要求在1230元的基础上翻倍了,折中成2100元。如果签约时间长,5年以后每年增加5%。”可是,他们没有等到答复,先等来了景区整改的通告,核心内容是拆除违章建筑,第一批是摊棚,第二批是村庄外围道路两旁的违章建筑物(包括车库、余屋、地角、厕所)。

违章建筑是伴随李坑旅游发展而来的事实。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种的确是利益驱动,而另一个就是政府监管的脱节,没有根据李坑的实际发展,拿出相应的规划。从李坑回到秋口镇党政办任职的陈刚泉也承认,“规划确实一直也没有出来”。摊棚、车库,包括改建和新建的房屋,村民们也写过申请打过报告,但是没有答复,他们渴望跟上旅游节奏改善生活的愿望,并没有得到政策的认可,用陈刚泉的话说:“确实居住有困难的,我们都及时解决了,也在李坑口专门批了一块地建新房子,但村子里绝大部分改建乱建的,就是为了搞经营,这就不对了,但是没有规划,确实不能批,他们又私自建了,这就不对了。”村民组长李喜进是村里最先开始新建房屋的,于是被重点整治,虽然屡建屡拆,陈刚泉承认:“还没人敢动的时候,他带头开始建,那当然被枪打出头鸟,他家确实被拆了几次,他也搞了几次过激行为,后来还是把房子修到了第二层,他就是为了搞经营,现在第一层已经租了出去。”

陈刚泉也承认,新的婺源公司在接手李坑景区之后有很多问题:“景区管理不到位,这是事实;景区的规划比较滞后,也是事实;公司这几年,除了门票提价,没有对景区做任何投入,也是事实;村民跟景区的矛盾越来越激烈,也是事实。但是,违章建筑就是违章建筑,你没有手续啊!”

李坑村民这一个月的持续抗议,刚好赶上了秋口镇新一届领导班子的换届,于是新领导班子也下了决心,以李坑做样本,来一场彻底的综合整治。单纯用报复之说也有失公允,景区的环境需要综合治理也是事实。在这场对峙事件里,村民的收益和政府的公信力都在受损,唯一毫发无伤的是婺源公司,原本是它和村民的契约纠纷,却转嫁到了政府层面,成了一个行政问题。180元的通票包括14个景点,少了李坑,还有13个。这场综合整治没有给出具体时限,“什么时候整治好了,什么时候开放”。所有的一切,有光明正大的理由,“为了李坑更好的长远发展”。村庄里的10年契约启蒙,看来又要回到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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